近日,网上流传着一份名为“关于印发《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2020年工作要点》的函”的文件,供各地集采机构在安排工作时参考。
文件提到,2020年工作要点主要分为六部分:
一、服务医疗保障中心工作;
二、启动药品集中采购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;
三、持续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;
四、加强对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指导和绩效评估;
五、促进价格招采信息共享协同联动;
六、加强自身建设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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