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7日,国家药监局等部门发布《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(2024年第54号)》。

图片来源:NMPA官网
右美沙芬、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、纳呋拉啡、氯卡色林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。
咪达唑仑原料药和注射剂由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,其它咪达唑仑单方制剂仍为第二类精神药品。
本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。
合作咨询
李女士
021-33392269
maggie.li@imsinoexpo.com
2006-2026 上海博华国际展览有限公司版权所有(保留一切权利)
沪ICP备05034851号-5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