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全资子公司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北京以岭”)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《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》,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临床试验申请及批准通知书主要内容
药物名称:连花御屏颗粒
注册分类:中药新药 1.1 类
适 应 症:普通感冒气虚证
剂 型:颗粒剂
申请事项:新药临床试验
受 理 号:CXZL2400063
通知书编号:2024LP02866
申 请 人: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
审批结论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及有关规定,经审查,2024年 09 月 29 日受理的连花御屏颗粒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,在进一步完善临床试验方案的基础上,同意开展用于普通感冒气虚证的临床试验。
二、连花御屏颗粒相关情况
连花御屏颗粒是应用络病理论指导呼吸系统疾病防治,基于玉屏风散、桂枝汤及银翘散化裁而成治疗感冒气虚证的中药创新药。其拟定功能主治为:益气固卫、祛风解毒。适用于感冒气虚证,症见恶风、畏寒、鼻塞、流涕、发热、咽痛,伴倦怠、乏力、气短、懒言、自汗、面色㿠白,舌质淡,苔薄白,脉浮细或浮细弱。
合作咨询
李女士
021-33392269
maggie.li@imsinoexpo.com
2006-2026 上海博华国际展览有限公司版权所有(保留一切权利)
沪ICP备05034851号-5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