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27日,陕西省医保局发出关于征求《陕西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建议的通知,意见征求时间截至7月2日。
陕西挂网规则与《挂网共识》大同小异,并无特别之处,核心条款已整理为表格附后,供参考。

值得注意的是,《征求意见稿》指出:
平台开通线下交易补单功能,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如因临床需要发生线下采购行为,应于15日内将药品采购信息和发票补单回传至平台,上传成功后可视为网上采购,采购金额计入网采率统计。
本规则适用于在我省平台新申报挂网的药品,今后对已挂网药品开展价格治理时,可按本规则并结合实际执行。
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未尽事宜将适时补充,此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则不一致的,以本规则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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